8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获悉,从即日起至6月5日,《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以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北京哪家医院治癫痫病最好和可回溯管理。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主动接受社会各癫痫病如何诊断界监督,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征集并听取社湖南有哪些癫痫病医院会各界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行政执法部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执法责任,这些情形包括:越权执法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未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行政裁决的;行政执法行为被人民法院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确定为违法或者不当,且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裁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督察决定的;不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指派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的等。
八种行为将被追责
1.不按照规定持证上岗执法的。
2.不依法履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行政执法权的。
3.行政执法行为认定事实不准确、适用依据错浙江癫痫病专科医院有哪些误以及违反法定程序的。
4.粗暴、野蛮执法的。
5.对行政相对人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效率低下以及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的。
6.泄露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信息,或者对控告、检举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打击报复的。
7.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侵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